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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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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院长高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大力支持、旗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全年,收案4564件,结案4478件,结案率为98.12%,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
精准发力打造营商环境高地。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审执结涉企案件1434件,结案标的72.18亿元。探索推进执破融合,筛选“僵尸企业”移送破产出清,清理涉企积案5件。助力诚信建设工程,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向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发放信用修复证明16份,恢复守信企业市场竞争力。认真做好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填报工作,出台便企服务措施16项,高质量完成“解决商业纠纷”指标填报。深入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主动向企业提供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咨询,走访企业46家,答复法律问题62次。
以点带面夯实社会治理根基。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诉调对接、法官驻村、特邀调解、“法官七日调”等工作举措多点突破、全面开花,诉前分流案件975件,化解成功790件。健全完善“代表委员+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解纷机制,解纷效果更贴民心、更合民意,代表委员及专家调解案件249件,调解成功203件。延长司法服务半径,在昂素镇毛盖图社区建设“连心解纷工作站”,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从“执”到“治”,激发源头治理活力,创新推行“三步督促、守信激励”工作法,大幅减少执行案件数量,首执案件立案802件,同比下降23.4%,位居全市第一。
凝心聚力纵深推进府院联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审查办结行政非诉案件6件,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府院良性互动,常态化推动信息共享和联络会商,制发司法建议23件,期限内回复率达100%。持续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常态化治理,内蒙古上海庙矿业公司涉煤案件已执结,到位金额13.88亿元,内蒙古福城矿业公司涉煤案件执行标的54亿元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首批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
二、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在依法裁判中维护社会和谐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刑事案件132件,结案率98.51%。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73件。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案件6件,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从严惩处赌博犯罪,审结赌博犯罪案件2件17人,公开审理嘎某某等16人组织参与聚众赌博一案,以司法正气、硬气引领良好社会风气。重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1件,护航绿色发展。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审结赵某某受贿案等5件社会广泛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11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庭审观摩,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平等保护民事权益。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规则之治”融入百姓生活,审结民商事案件2648件,结案率97.68%,结案标的7.87亿元。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审结涉房屋买卖、物业合同纠纷案件10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案件832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审结草牧场纠纷27件,维护和谐邻里关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案件174件,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秩序。
聚力破解执行难题。持续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办结执行案件1510件,结案率98.62%,到位金额68.99亿元。扎实推进“终本清仓”,核查终本案件3408件,出清执行积案803件。加大集中攻坚力度,开展“暖城融雪”“暖城清淤”等专项执行行动8次,成功执结一批疑难案件。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0次10人,移送拒执罪线索3件、立案1件,拘传216人,拘留62人,限高378人次,纳入失信54人次,形成有效震慑。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开展网络拍卖714次,成交金额491.17万元,成交率99.03%。加强执行信息公开,主动向当事人推送立案、传唤、查封、拍卖等信息3686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
三、践行“为人民司法”服务宗旨,在法护民生中解决急难愁盼
畅通渠道贴心“便民”。坚持“信访打头、调解居中、诉讼断后”原则,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至旗综治中心,推动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认真落实“有案必立”要求,畅通线上线下立案渠道,登记立案2752件。发挥集约送达优势,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18181人次,送达成功率92.81%。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开展诉前保全、诉讼保全153次。前移鉴定关口,开展诉前鉴定54次,缩短审判流程。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速裁团队快审快结案件834件,平均结案用时28.9天,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司法关怀暖心“惠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5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1万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坚持能动履职,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12次,彰显“暖城”司法温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托“法治文化、政法干警双进校园”系列活动,进校宣讲26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24次,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建设“家门口的法庭”,开展巡回审判6次,广泛邀请当地群众参与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实质化解用心“安民”。全面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严格落实有信必复、首办责任制度,深入开展“法解民忧涉诉信访攻坚”专项行动,及时回应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受理信访案件36件,全部办结完毕,其中化解26件,化解率达72%。积极推行信访代办制,代办信访事项4件,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抓实访源治理,建立“判前说理+判中释法+判后答疑”一体贯通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案生访”。常态化开展审委会委员接访值班工作,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应、问题有人管。
四、坚持“求变以谋远”发展思路,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提质增效
聚焦审判机制建设,监督管理更科学。全面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综合运用审限提示预警、催办督办、通报约谈和追责等措施,召开审判执行数据会商12次,科学研判审执工作运行态势。严把案件质量关,推动全面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一审案件改发率为0.79%,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3.36%。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16次,统一裁判尺度。深入贯彻院庭长阅核制,强化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院庭长阅核案件206件。
聚焦人民法庭建设,基层基础更扎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2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城川法庭作为“立审执一体化”工作试点,践行“谁办理案件、谁督促履行”理念,全面实现自立、自审、自执,法庭办结审判、执行案件294件。昂素法庭充分发挥“四所一庭”联动机制优势,整合基层解纷力量,审结各类案件223件,调解率达47.78%。上海庙法庭建立“退休法官工作室”,利用退休法官经验丰富的优势,对涉企、建设工程等疑难案件开展集中攻坚,法庭审结各类案件299件,结案率为97.32%。
聚焦数字法院建设,司法为民更便捷。认真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要求,有序推进数据迁移,完成上线准备。大力推行“云端办案”,引导群众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等线上平台参与诉讼活动,线上调解案件2148件,破解远距离诉讼难题。全面推行无纸化办案,建立案卷扫描中心,完成电子卷宗线上编目8907件,涉及材料21万份。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审执业务有机结合,用好“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法鹰”等信息化系统,跑出办案“加速度”。
五、砥砺“坚定跟党走”初心使命,在自我革新中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把准思想方向之舵。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全年,向旗委请示报告19次。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党组成员讲党课6次,不断充实“崇法尚德·为民先锋”党建品牌内容,完成文化展厅建设项目,以党建引领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履职能力提升,夯实干事创业之基。强化法治人才培养,采取专家授课、网络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培训113期2289人次,干警分批赴浙江大学完成政治轮训。深挖一库一网“富矿”,持续推动法答网“精品问答”和案例库“入库”工作,向案例库平台报送案例94个,在法答网录入问题544条,提升干警解决疑难问题的专业能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推行“师说·三人行”导师制度,采取“以师带徒、以案促学、结对互动”的方式,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为6名青年干警申请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管党治警就跟到哪里。强化以学倡廉、以考促廉,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纠偏、防微杜渐。大力纠治审判执行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开展日常督查通报29次,组织处理1人。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案件督办等方式,严格管住“案”、管住人、治好院,谈话提醒12次21人,责令书面检查10人,通报批评2人,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久久为功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严查该报不报、选择性填报、凑数填报等问题,全年有记录报告1087条。
六、树牢“监督即支持”工作理念,在改进提升中回应群众期盼
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贯彻落实“精、细、常、实、新”要求,健全代表委员定向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走访座谈104人次。坚决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审判、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情况,13名员额法官接受履职评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序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加强新媒体宣传矩阵建设,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信息151篇。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陪审员参审率和陪审质量,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6件,陪审率达32.9%,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旗人民法院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浪潮中忠实履职尽责,在“奋进鄂前旗”转型跨越的大局中提升服务品质,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这一年,法官人均办案157件,4个集体、17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旗委的坚强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旗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硬招实招还不够多,司法服务的全局性和精准性有待加强;二是审执质效还存在短板,个别案件的质效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运用改革办法和科技思维破难题、解新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地方财政供养人员流失问题突显,干警的正规化、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审判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旗委的大力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旗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旗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狠抓执法办案要务,努力为加快推进鄂前旗“四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能动履职,努力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服务保障全旗发展大局的司法实践中。
(二)树牢大局观念,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坚决扛起维护安全稳定重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巩固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牢固树立现代化司法理念,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府院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和长效治理。
(三)加强科学管理,以更强力度提高审判质效。持续强化精细化审判管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院庭长阅核制,按照“确权、放权、明责”的要求,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激发司法数据的内在管理价值和外在治理功能,打破信息壁垒,切实以数字赋能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人民至上,以更优举措做实司法为民。深化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障,用有力度、有温度的便民举措回应群众关切。深化“有信必复”,抓实初信初访和判后答疑,推进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
(五)坚持严实导向,以更硬作风锻造过硬队伍。抓实司法能力建设,注重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着力锻造一支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推进从严管理与暖警惠警同步发力,激励广大干警以昂扬之姿担当作为。
百舸争流千帆竞,攻坚克难奋者先。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旗人民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奋力推动法院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奋进鄂前旗”精彩篇章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
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1.嘎某某等16人聚众赌博案: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被告人嘎某某、莫某某等16人以盈利为目的,先后分别组织他人用扑克牌“炸金花”的方式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共12万余元。该案于2024年4月12日,经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嘎某某等16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5000元以上或者组织赌博20人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判处嘎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莫某某等15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至5000元不等,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赵某某受贿案: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某利用担任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副站长、鄂托克前旗林业工作站站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项目承包商的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该案于2024年4月19日,经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没收赵某某违法所得34万元,上缴国库。
3.“三步督促、守信激励”工作法:指旗法院在执行程序中,通过传唤被告、约谈被告、持续督促三步举措及案件履行后对守信人员、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4.“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下,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在司法过程中的有机衔接和协调配合,强调各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和协同工作,旨在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5.“四所一庭”联动机制: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形成联调联动工作合力,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6.全国法院“一张网”: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筹部署下,打造的法院系统内部的信息化网络平台,整合了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各项信息化成果,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审判辅助的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7.“法解民忧涉诉信访攻坚”专项行动:指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下,坚持“有信必复”原则,综合施策、合力攻坚,有效化解一批重复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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