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旗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旗人大常委会2020年将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方式和内容
旗人民政府就全旗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实现利税、现金流量和收益情况;
(二)国家重要监管指标的实现情况;
(三)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
(四)国有企业改革、理顺国资监管体制情况;
(五)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六)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二、时间安排
旗人大常委会拟于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
三、其他要求
旗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客观总结全旗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详实撰写报告材料,汇报有关情况。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