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1日,旗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旗十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5人,出席本次会议22人,符合法定人数。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渊主持会议并讲话,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拉腾宝、白旭升、王琳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赵栓,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代主任赵瑞东,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杨继强,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提名人选高峰,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提名人选杨丽梅,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左生荣,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办、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及拟任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和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旗人大常委会有关调研报告。听取了旗人民政府、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等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旗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鄂托克前旗2021年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并对2021年民生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旗监察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民法院和旗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依法进行了投票任免,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刘渊强调,政府及相关牵头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抓好代表票决确定的民生项目的建设,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代表满意、群众普惠的民心实事。被任命的同志要牢记誓言、恪守承诺,勇于担当、依法履职,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机关干部职工要压实责任、集中精力、相互协作,扎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