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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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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敖日格乐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检发政字〔2017〕29号),经2018年2月7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敖日格乐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刘慧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强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靖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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