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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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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奇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政议字〔2018〕9号),经2018年12月5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奇军为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建勋的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局长职务。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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