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马智超等9名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检发提字〔2021〕1号),经2021年2月9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马智超为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其格勒乐为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宝音达来的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郭鹏翔的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高社国的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敖日格乐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古斯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秀梅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晓丽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