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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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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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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至25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3日至25日在涛龙宫举行,会期3天。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鄂托克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关于鄂托克前旗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关于鄂托克前旗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旗本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鄂托克前旗2020年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报告,投票表决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六)听取和审议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

  三、注意事项

  (一)各代表团负责将会议建议议程提前通报人大代表,并组织人大代表于2月23日上午11:00前在鑫辉大酒店报到。各位人大代表在会议召开前要围绕会议建议议程,广泛联系选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审议各项报告做好准备。

  (二)列席人员于2月23日上午11:00前在鑫辉大酒店报到,全程列席第一、第二、第四次全体会议和代表团会议。

  (三)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统一着正装,少数民族代表着本民族服装,并做好疫情自我防护,一律佩戴口罩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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