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鄂托克前旗委关于转发<鄂托克前旗旗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前党发〔2021〕17号)要求,旗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旗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主持新一届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相关部门党组织推荐,报旗委同意,经旗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旗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高荣堂 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提名人选
副主任:图 娅 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提名人选
阿拉腾宝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崔淑栋 旗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
贺希格吉雅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晓东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占军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马希巴雅尔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
康世平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昭日格图 旗人民政府翻译中心主任
刘海荣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社国 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李 敏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李海云 旗疾控中心指导员
王永良 旗总工会副主席
孙 赫 团旗委副书记
折 睿 旗妇联副主席
邵海金 旗司法局副局长
张全喜 旗民政局副局长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崔淑栋兼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选举委员会要在旗委和旗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旗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主持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要按照《鄂托克前旗旗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各个阶段的具体安排,依法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选举日期的确定、组织介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宣布和公告当选代表名单等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