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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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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机关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坚决态度、务实举措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周密安排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工作相关要求,深刻剖析反馈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反思不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健全工作体系,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全过程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问题、细化举措,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方案》,清晰划定整改目标、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机关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统筹调度整改进度;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分管领域主动认领问题、紧盯整改环节,协调破解堵点难点。全体干部职工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靶向发力,从严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全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定期梳理整改进度、研判整改成效,动态查漏补缺、纠偏提质,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补齐短板,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围绕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反馈4方面9个问题,具体细化为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工作中,共计健全完善制度3项,补缴资金0.53万元。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
1.抓实理论学习工作,规范第一议题执行。严格规范“第一议题”制度运行,修订完善《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每次集体学习首要内容,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学习记录、资料归档,保障学习制度落地。
2.完善学法长效机制,夯实履职法治基础。建立文件学习台账,由办公室牵头定期收集中央、自治区、市、旗级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同时,结合“一月一法”制度,制定年度集中学习计划,由相关委办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及与人大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
3.健全备案审查机制,规范文件审查流程。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地,由法制工委牵头,提请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梳理2024年度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通过旗人大官网平台向社会公布。
4.科学谋划年度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效能。科学编制2026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学习贯彻,不断强化各工委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5.优化执法检查模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实做细执法检查全流程管理,建立执法检查专项台账。明确各工委开展执法检查前,须通过官方网站公示相关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执法检查公信力。
6.健全督办落实机制,提升审议意见质效。强化人大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实行分领域负责制,由各工委对口跟踪分管领域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对超过3个月未反馈办理结果的承办单位发函督办、限期答复;对落实成效不佳的部门,按程序建议启动专题询问。针对2024—2025年度逾期未答复审议意见的单位,开展书面专项催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7.抓实代表履职培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抓实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利用人代会、代表集中视察等契机,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
8.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扩大履职覆盖范围。扩大代表履职参与覆盖面,常态化邀请代表参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履职评议、社会治理、信访代办等监督活动,优先邀请基层代表、行业代表,有效增强代表履职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9.公开议案建议成果,保障群众监督权利。坚持议案建议办理公开透明,每年人代会闭幕后,安排专人在旗人大官网公开上一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同时,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旗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梳理并对外公示。
10.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塑造代表履职品牌。加大人大代表履职宣传力度,建立宣传素材常态化报送机制,由代表工委收集汇总各镇代表履职典型事迹,统一报送至办公室编辑发布。坚持每季度挖掘1—2个代表履职先进典型、民主实践优秀案例,精心打造宣传内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社会对人大代表工作的知晓度与认可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1.深挖岗位廉政风险,完善防控管理台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全面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梳理,精准划定风险点位,制定务实管用的防控举措。所有台账内容经分管领导逐一审核把关,已于2026年1月底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更新完善。
12.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年度廉政谈话工作计划,建立常态化廉政谈话机制,明确每半年至少开展一轮廉政谈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全覆盖廉政谈话。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提醒,层层传导纪律压力,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13.优化内控管理体系,规范物资采购流程。严格按照采购管理规定成立询价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工作规则与操作流程;安排专人跟踪学习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最新政策,确保各项采购制度严格执行。
14.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动态管控。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复盘分析2024年度预算执行偏差问题,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实际运转需求精准测算经费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每季度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优化调整支出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5.补齐财务工作短板,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从严规范财务制度执行,针对2021年三八妇女节活动经费、2025年办公用品费用缺少领取明细问题,已于2026年1月中旬补齐完善佐证材料。对接税务部门完成个人所得税补缴工作,补缴金额0.53万元,相关工作在2026年1月底全部办结。
16.规范工会财务核算,纠正制度执行偏差。规范工会财务管理,由机关工会牵头,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工会经费会计凭证整理、账簿登记及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纠正制度执行偏差。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标准化建设有差距。
17.规范党员关系管理,精细化维护党员系统。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区党员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党员组织关系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向旗委组织部报备,并同步更新系统信息,做到台账清晰、信息准确。
18.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党务阳光透明。推动党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2025年12月底前,梳理完成本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等内容,通过党务公开栏、内部工作群全面补充公开。制定党务公开统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坚持每月依规公开党务信息,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9.优化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优化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就党组成员偶数设置问题专题向旗委组织部汇报,积极争取组织支持,按程序推进人员配置调整。在人员调整到位前,修订《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表决出现票数均等时暂缓表决,经深度调研论证后再行研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要求。
20.规范岗位聘用流程,夯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严格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流程,对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2026年1月底前完成综合服务中心、预算联网监控中心岗位设置及聘用备案工作,重新核定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按规定开展民主测评、公示等程序,整理形成完整规范的人事档案。
21.梳理优化内设机构,实现机构规范化运行。规范内设机构管理,全面梳理2024年办公室内设股室设置情况,严格对照“三定”方案要求,清理不合规股室,优化内设股室设置与人员配置,确保机构设置合法合规、运转有序。
22.强化干部日常监管,从严整治违规涉企问题。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传达涉企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对存在违规涉企情形的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令其在2025年12月底前退出相关合作社股份,并作出书面深刻检讨。
23.压实保密工作责任,筑牢机关安全保密防线。严守安全保密工作底线,2026年1月底前完成涉密人员台账更新,编制涉密事项一览表。规范涉密文件登记流程,配备专用登记台账,压实登记管理责任;配齐涉密专用电脑、存储设备,严禁使用互联网设备处理涉密内容。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保密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保密自查,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成效不明显
24.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活动流程,详实做好活动记录。明确党建工作手册填写标准,开展专项提醒谈话,压实填写、审核、保管全链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防同类问题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理论武装,持续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紧盯整改事项持续发力。对目前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清仓见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健全制度体系,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及时完善各领域工作制度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深化成果运用,以整改实效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把巡察整改同依法履职、服务代表、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628342;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苏力迪西街;电子邮箱:eqqrd@163.com。
中共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