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旗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旭升作了动员讲话、旗人大常委会副处级领导干部何统业主持会议。
会上,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孙有君就我旗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邀请仁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树仁、旗农牧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白俊峰关于《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相关内容和乡村振兴相关内容分别作了培训讲座。
白旭升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目的是推进“条例”在我旗的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各级组织工作责任感和行动自觉性,使《条例》的执行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要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短板抓起,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为目标,以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改变以往农村牧区脏乱差现象,带动农牧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白旭升要求,要围绕执法检查的重点,对照法律条文逐条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加大检查力度,找准问题根源,查明产生原因及存在的困难,督促有关方面抓好整改,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部分旗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各镇、旗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卫健委、司法局、
环卫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