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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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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在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将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年来,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旗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深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切实扛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持续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与效能,与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密切协同、同向发力,推动全旗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彰显新成效。
一、强化报备管理,筑牢备案审查工作根基
备案是审查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不断规范报备程序、提升备案质量、加大清理力度,为审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筑牢根基。一是从严抓实报备端监管。通过常态化业务指导、不定期专项检查、发文目录精准核对等多元方式,督促制定机关切实强化报备责任意识、规范报备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形式审查标准,对报备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第一时间点对点督促整改。紧盯电子报备规范要求,指导制定机关在完成纸质报送的同时,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精准、高效完成电子报备,实现“双报备”无缝衔接。2025年,共依法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件是在主动监督过程中发现未按要求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补充报备。二是系统推进清理与报备工作。开展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旗人大常委会、旗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各镇人大和人民政府2022年至2024年制发的1387件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步深化动态清理,依规废止了《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2个规范性文件,新制定了《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修订了《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精神、改革发展需求同频同步。严格依法进行报备,202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
二、强化审查纠错,彰显备案审查制度刚性
审查纠正是备案审查工作的核心要义,我们聚焦合法性、适当性审查重点,严格流程规范、强化督促整改,切实增强监督刚性约束。一是健全规范审查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全流程台账,完善法制工委与相关工委“同步审查、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明确接收、登记、分办、审查、反馈等各环节操作标准,实现审查工作全程留痕、可溯可查。二是提升精准审查实效。紧扣“是否同宪法法律相抵触、是否同上级或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是否存在制定程序违法”等核心审查要点,从严把好审查关口。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沟通、早纠正”,通过座谈协商、书面建议等方式,依法督促制定机关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5年,完成3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未出现审查遗漏、纠正不力等情况,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我们始终将能力建设作为打基础、管长远的关键举措,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优化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联合审查”四类审查方式的启动条件、时限要求和处置程序,形成覆盖全面、衔接顺畅的审查工作体系,提升审查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围绕《决定》《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备案审查实务操作、典型案例分析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备案审查专题培训,覆盖旗、镇两级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和审查机构工作人员,有效提升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和人大监督职责,仍存在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审查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纠错刚性约束需持续增强、信息化平台应用深度不足等问题。2026年,法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市、旗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着力健全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各项制度,构建责任明晰、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深化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设,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协作流程,不断增强制度刚性。完善常态化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权威。
(二)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决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升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规范审查建议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研究、处理、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宣传解读,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政策解读宣讲等方式,讲好备案审查故事,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备案审查工作,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三)着力强化基层指导。通过专题培训、座谈研讨、实地调研、案例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镇一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支持,重点围绕重大问题处置、典型案例办理等方面开展精准指导,推动基层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家站“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收集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凝聚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
(四)着力深化数字赋能。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规范化管理,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制度,优化在线报备、在线审查、审查建议提交等核心功能,拓展数据统计分析、立法服务支撑等延伸功能。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现文件收录全覆盖、效力状态全标注,提升数据库查询易用性和服务群众实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附件:1.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目录
2.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