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开展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为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法院、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督管理局、监察局9个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期间,旗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布电视公告、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对你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工作评议进入整改阶段,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基本评价及整改意见
2016年11月2日,旗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会议。会议认为,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标准、提升服务水平为工作主线,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执法服务能力,构建了“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服务优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为有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工作评议会议上,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各被评单位的工作报告,并根据社会调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投票测评。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综合测评得分为93.67分,工作评议结果为满意。根据社会调查期间征求到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工作评议会议的审议情况,旗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探索建立相对规范统一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占道经营、流动商贩、违法建设、“三乱”小广告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水平。
(二)坚持惩教结合、纠罚并举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大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曝光不文明行为,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联系机制,加强同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沟通,真正形成密切配合、联动执法、齐抓共管的的良好局面。
二、具体办理要求
(一)要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的目标要明确、提出的措施要具体、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整改方案征求工作评议组的意见后,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送旗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要按照制定的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告旗人大常委会。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健全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高效开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评议成果。
(四)整改结束后,旗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无特殊情况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旗人大常委会将进行通报,并责成继续整改,被评单位需再次报告整改情况,直至整改意见全部落实。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