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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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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思宝东、谢志亮、薛承河等同志辞去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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