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增强司法监督实效,促进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旗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对旗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等四个方面。现将被评议的3名法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代志勇,男,中共党员,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法官;
二、薛 辉,男,群众,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三级法官;
三、乌云宝力高,男,群众,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四级法官。
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于7月底前提出对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477-7626015,电子邮箱:eqqrd@163.com。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